景东县紧盯脱贫攻坚中的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问题,着眼“六个精准”总体要求落实和扶贫资金管理、项目运行、执行纪律等关键环节,成立6个督查组,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为期6天的专项督查,用“精准监督”护航“精准扶贫”。此次督查共发现问题115个,约谈党员干部137人次。
精心谋划联动出击。制定下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摘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》,由县纪委、监委牵头,抽调县委督查室、县委组织部、县政府督查室、乡镇纪委等部门,对乡镇和部门贯彻落实扶贫政策、资金使用、项目推进、执行纪律和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专项督查。
细化措施精准发力。6个专项督查组,分赴13个乡(镇)和7个县级部门,通过查阅资料、谈话走访、实地查看等形式,对督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,建立“督查台帐”“问题台帐”“整改台帐”,推动监督检查效果落实。
严格追责快查快处。对督查发现的的驻村工作队员和村干部脱岗、请销假制度落实不到位、项目推进不力、扶贫资金支付缓慢、精准识别不准、帮扶措施不到位和贫困户信息错乱等问题进行整理分类,对违纪违规的,移交县乡(镇)纪委将依纪依规严肃查处;其他问题按照管理权限和单位职责,及时移送乡镇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,并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,要求责任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人进行限期整改和追究相关责任人,并将整改和处理情况上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。
同时,在督查和随机抽查发现整改敷衍塞责、整改不力或者不按时进行整改的,将严肃追究党委(党组)主体责任和纪委(纪检组)的监督责任,并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。(刘仕斌)